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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管之后,乡镇环保机构设置应因地制宜

更新日期:2016-10-21
摘要:本报10月19日刊登《垂管之下,乡镇环保机构怎么设》之后,社会各界对乡镇环保机构怎样设置话题的热议持续升温。今天特刊登相关来稿,以期引发思考。 对乡镇环保机构,主要是增...

  本报10月19日刊登《垂管之下,乡镇环保机构怎么设》之后,社会各界对乡镇环保机构怎样设置话题的热议持续升温。今天特刊登相关来稿,以期引发思考。

  对乡镇环保机构,主要是增强执行力,把县环保局在管理方面的安排扎根到广大农村,全面操作起来。农村环保工作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乡镇环保机构应在工作方式方法方面多作探索和实践。

  结合实际确定乡镇环保机构定位

  ◆王冠楠 (江苏·市环保局)

  垂直管理改革对于乡镇环保机构的设置应因地制宜。首先,要结合具体实际,确定工作内容和任务。农村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工业企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畜禽、化肥、农药、农膜、秸秆等)和农村生活污染(生活污水、垃圾等)。从各部门职责上看,环保部门主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农业部门主抓农业生产污染治理,住建、市容、水利等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因此,乡镇的环保机构主要职能要对应市、县环保部门的本职工作,把精力集中在工业污染防治上。同时,监督、指导其他污染的治理,摸清农村污染基本情况,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其次,要根据工作任务,确定机构规模和隶属关系。笔者所在的苏州市,各镇均设立了环保办,配备了相应人员,但是由于各镇具体实际不同,环保办发挥的作用也随之不同。以工业为主的镇,企业数量大,环保办几个人不够用;以农业为主的镇,工业企业少,环保办又用不着,经常被挪作他用。所以要紧密结合各乡镇实际,采用多样的机构模式。例如,工业重镇直接设立环保分局,垂直管理,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环保机构隶属乡镇政府,与乡镇政府的农业、建管等部门合署办公,共抓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

  第三,要重视对乡镇环保机构人员的培训。乡镇工作地点较偏远,难以吸引到高素质人才。为打牢环境保护基础,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更加重视对乡镇环保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多予以支持,建立上下联动、众志成城的工作体系,共同建设好美丽乡村。

  乡镇街道应设环保办

  ◆张厚美 (四川•市环保局)

  建立农村乡镇环保机构,是环境保护工作重心下移、向农村延伸的有效途径。在基层,由于幅员辽阔,基层环境执法监管力不从心。以四川省广元市为例,按幅员面积与全市现有环境监察执法编制102个进行测算,每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负责监管127平方公里,基层环境监管长期存在“小马拉大车”问题。

  《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这里所指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就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负总责。

  环境保护与计划生育、土地保护被列为我国的三大国策,计划生育和土地保护都已在乡镇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而环境保护却没有在乡镇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笔者认为,应抓住垂直管理改革契机,建立乡镇环保机构。其环保职责应主要包括: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环境宣教及环境监管执法;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为适应环境监管工作网格化需要,乡镇(街道)均应明确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具体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经济发达、工业集中、人口密集、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生态环境监管任务特别重的乡镇(街道)应创造条件单独设置环保机构。

  要根据乡镇规模大小、经济发展状况、环保工作任务量及乡镇人员编制等情况,合理配备乡镇(街道)环保工作力量。单独设置环保工作机构的应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未单独设置环保工作机构的,应在相关综合办事机构配备环保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相应工作,环境监管任务轻的可配备兼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专(兼)职环保员协助开展村(社区)环境监管相关工作。

  增强乡镇环保机构执行力

  ◆罗岳平 张晋 (湖南·省监测站)

  乡镇环保机构是环境管理体系向基层的有益延伸,其设置规模应与所在乡镇面临的环保压力相适应。

  在中西部地区某些县,县环保局已能完成县域内的全部环保任务,机构就没有必要再往下分设。但在沿海地区,有的乡镇拥有大量工业企业,县环保局需要乡镇环保机构辅助开展大量管理工作,则应该配置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由此可见,乡镇环保机构有无必要设置,完全取决于县环保局的履职能力,存在真空地带则可将环保力量进一步下沉到乡镇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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